各部门、党支部、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根据上级党委《关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的通知》(司党字〔2026〕16号)精神,现就我公司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党支部、二级机构在端午节前组织开展一次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及常见误区,引导全体职工摒弃侥幸心理,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
二、警示教育可采取集中学习、案例剖析、观看警示片等形式,确保覆盖每一位职工。
三、请各单位于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学习记录表及学习照片报送至党总支办公室(hfutjldzz@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的通知》(司党字〔2026〕16号)
2.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记录表
中共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